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打传朵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网站公布的规直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朵拉试衣间APP的行动实际经营主体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被蒙阴县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4600.64万元、试衣涉嫌罚款200万元,传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12月15日。被罚
经调查认定,没万朵拉试衣间APP开发主体为浙江朵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打传朵拉主要经营服饰类商品,规直其实际经营主体为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行动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试衣涉嫌采用会员制模式推广应用程序和销售服饰类商品,传销规定了四个会员级别,被罚分别为普通用户、没万VIP会员、打传朵拉店长、超级店长,必须通过朵拉试衣间消费399元、预存5000元货款加500元保证金、10万元货款加1万元保证金才能获得推荐他人加入的资格;成为VIP会员、店长、超级店长均可根据推荐下线人员获得推荐奖励,均可根据推荐下线人员的销售、消费金额获得一定比例的消费奖励、级差奖励及享受购物折扣。
2019年8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对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15日期间的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行为作出罚没款227.454万元的处罚决定。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未改正上述组织策划传销活动的行为,仍按照上述奖金制度通过推荐他人加入的方式继续实施朵拉试衣间APP的经营推广行为。
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8日,以上述方式发展VIP会员、店长会员、超级店长会员20余万人,会员之间形成36个层级;2020年11月26日,杭州信联会计师事务所对按照以上奖金制度经营的相关会计账目进行审计的结果表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10月8日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浙江朵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其账户收取会员款1.18亿元、支出采购款货款6984.62万元、支出税费171.15万元,结余4600.64万元。
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三)项规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结余的4600.64万元认定为违法所得。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经蒙阴县市场监管局研究决定,没收杭州弘运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4600.64万元;罚款200万元,以上两项共计4800.64万元,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24
评论列表
在冷兵器时代的战争史上,攻城战始终是最具技术含量的军事行动类型。从特洛伊木马到襄阳保卫战,从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到卡法城墙的争夺,每一次成功的破城都凝结着指挥官的智慧结晶。现代战略游戏中的虚拟攻城场景,实
2025-05-12 14:0924日沪指分时图周二沪指低开震荡,盘面上各个板块再度回到低迷的状态,前期的自贸港概念股集体调整。午后,沪指在平盘线附近延续窄幅震荡走势,创业板尾盘翻红,盘中一度跌近1%。截至收盘,沪指报3388.25
2025-05-12 14:09沪指11月21日分时图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 周二两市惯性低开,之后上行翻红,沪指重新回到3400点上方,午后维持强势震荡至收盘;创业板指数冲击60日线遇阻回落,再度翻绿,午后小幅反弹;上证50和沪
2025-05-12 13:4210月25日沪指分时图新华网北京10月25日电 今日沪深两市低开,沪指全天窄幅震荡,创业板指低开后小幅拉升,随后也同样进入窄幅震荡状态。午后,随着次新股板块、家电、汽车板块的活跃,两市临近尾盘强势拉升
2025-05-12 13:19